剪力墙及柱结构

2019-04-30 22:26:34 113

八、 剪力墙及柱结构
1、 结构构件(柱、梁)平面位置与建筑矛盾(因建筑修改而结构未改造造成)(需套图来发现)。
2、 剪力墙开洞(门窗洞(如地下室剪力墙门洞)、设备穿墙洞(如大风管穿墙)、暗装消防箱等)遗漏(查阅建筑及设备专业图纸注意剪力墙是否需开洞即可发现)。
3、 墙在非厚度方向发生截面尺寸变化时无大样,施工时直接将暗柱钢筋在截面变化处切断不做任何收口处理,如果上层截面大于下层截面问题就更严重。如果上层截面小于下层截面,缺口处下层暗柱筋应弯折锚固,锚固长度应从上层墙外边起算,上层墙暗柱筋应下伸一层;如果上层截面大于下层截面,等于是剪力墙外挑,应力状态比较复杂,应用有限元法分析墙每点应力状态,根据分析配筋,原则上下层暗柱筋应上伸一层,缺口处上层暗柱筋应弯折锚固,锚固长度应从下层墙外边起算,并在本层及上层楼面处设暗梁,暗梁配筋按有限元计算结果执行。如果外挑长度较长,加强区域应在两层以上(视有限元计算结果而定)。如果外挑长度太长(上层墙形心超过下层墙范围)应设计转换结构。
4、 墙、柱截面尺寸与建筑不符(因建筑未按竖向构件的截面尺寸不同分层造成)(墙、柱截面上大下小,而建筑图一样,常将卫生间压得过小而放不下厨卫设备)。
5、 柱、暗柱及剪力墙边缘构件平面尺寸与大样尺寸不符或在大样、表中找不到该号柱、暗柱及剪力墙边缘构件(因修改图纸时改了这个没改那个)(需核对平面图与柱表、配筋图、大样图来发现)。
6、 柱、暗柱及剪力墙边缘构件编号标注遗漏(设计者忘标)(注意每一个竖向构件在平面图中均应标注,剪力墙端部、转角处均应有暗柱、角柱、边缘构件即可发现)。
7、 柱、暗柱及剪力墙边缘构件中的纵筋数量与大样不符(因修改钢筋数量时未改大样)(需核大样中的钢筋排列及数量来发现)。
8、 墙肢较短时两暗柱靠得太近未合并(因设计程序不管墙肢多长均在墙肢两端加暗柱,设计程序出图后结构设计者未按具体情况做出调整造成)(注意暗柱间间隔的合理性即可发现)。
9、 有倾斜边的竖向构件竖筋竖直配筋与倾斜边矛盾与截面竖筋矛盾(此时截面竖筋数量是变数)施工困难(因设计者头脑中竖向构件竖筋必竖直的思维定势造成)(注意钢筋砼配筋应顺外边配置即可发现)。
10、 大截面巨型柱连有短墙支,在地震力时短墙支极易破坏,对抗震不利,应取消。
11、 架空层层高较高(架空层含地下负一层及首层两层高)且剪力墙又与地下室墙体连接时,未考虑地下室墙体对剪力墙(稳定性和强度)的有利影响(特别是对剪力墙稳定性的有利影响),采用高标号厚墙,使剪力墙与地下室墙体标号不匹配。
12、 当地下室与塔楼分开建模计算,地下室顶盖当做塔楼的嵌固端时,因地下室顶盖开大洞,使塔楼柱和剪力墙失去嵌固端,此时又无梁连接,或架空层高度过高,使塔楼柱和剪力墙稳定性不够,影响结构安全。
13、 支承或吊挂夹层的梁上柱或梁下吊柱缺失,此时往往伴随梁受力不够甚至支承或吊挂梁缺失,同时往往伴随夹层结构缺失。